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自治区农垦局,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根据《最低工资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)有关要求及我区实际情况,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(详见附件),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9年1月起执行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
2019年3月26日
附件
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
防城港市(含东兴市)、钦州市二类121011.5贵港市、玉林市、百色市、贺州市、河池市、
来宾市、崇左市三类108510.5各县级市四类10009.5各县、自治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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